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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育人沃土 汽车工匠摇篮》之(四)民族团结篇

发布时间:2016-07-07 09:29    浏览次数:    来源:

深化民族团结 谱写和谐乐章

民族团结奏响和谐曲

学院目前有少数民族学生228人,分布于蒙古族、回族、藏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哈尼族、傣族、僳僳族、拉祜族、水族、东乡族、纳西族、土族、达斡尔族、羌族、仡佬族和普米族等24个民族。

学院重视民族团结工作,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及时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着力构建党委领导、宣传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院上下通力合作的民族团结工作格局,营造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建精神家园的氛围,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民族关系和谐稳定、水乳交融。

建立与少数民族学生定期沟通的工作机制。

每年开学初,院领导与相关部门和各系领导都到学生公寓看望少数民族学生,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各系、相关部门也定期召开少数民族学生代表座谈会,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宣传部内设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办公室,各系建立少数民族学生之家,畅通与少数民族学生的联系渠道,多渠道听取他们的心声。

关心关爱少数民族学生,使其有更多的获得感

民族团结工作重在以情感人。学院从维护民族团结的高度出发,从解决各少数民族学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问题和热点难点入手,急少数民族学生之所急,谋少数民族学生之所谋,考虑他们的饮食特点,在学院餐厅专设清真窗口;新生入学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开辟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在评定助学金时优先考虑;为有勤工俭学需求的少数民族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岗位;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次为遭受地震灾害的少数民族学生捐款捐物等送温暖献爱心等义捐活动;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有自主创业打算的少数民族学生免费提供摊位,并提供一定额度的启动资金,提供必要的就业指导,让他们自主创业无忧;少数民族学生成立社团或加入社团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由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工作扎实,措施具体,卓有成效,2015年11月,学院被烟台市委宣传部、烟台市委统战部、烟台市民族宗教局联合命名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来源:宣传部 撰稿:刘宗俊 摄影:于杰)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波考察清真窗口

少数民族师生座谈会

民族舞《鸿雁》

民族舞《两棵树》

新疆舞《花儿》

藏族舞《心声》